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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8期)

发布时间:2021-08-28 05:58:08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181号

  根据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42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0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深圳市康怡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寶桐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深圳市宝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深圳市家园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士饮用纯净水和特區人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阳春市河西好好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汕头市迪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浆[浓香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中山市西区金庆发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雅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茂名市明湖百货有限公司明湖超市光华北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远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咸干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珠海市吉大海之湾商行销售的标称珠海市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酥(烘烤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惠州市鑫惠美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麦琪香食品厂生产的沙琪玛(冷加工),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广州市万众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包多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烧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乐从华乐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盛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仔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一)四会市日日好又多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穗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十二)佛山市顺德区新升宝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港荣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奶香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岭亭洲园第25号铺面(经营者为欧楚乔)销售的标称汕头市龙湖区喜迎门食品厂生产的食用调和油、特香花生芝麻调和油和花生食用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一)中山市横栏镇意家哇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华冠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酸价(KOH)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德庆县新圩镇新景食品厂生产的酿造酱油,全氮和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东莞市寮步骏信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嘉味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牛奶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阳江市阳西县龙翔兴华商场销售的标称广州明誉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包装的精幼砂糖,色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山市古镇鹏泰购物广场泰丰店销售的标称珠海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细白砂糖和粗白砂糖,色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494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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