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对广州市白云区蓝雁纸杯厂等3家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且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情况予以公告(见下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
序号 | 抽查性质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原报告 产品名称 | 复查产品名称 | 原不合格项目 | 复查不合格 项目 | 复查 结论 |
1 |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 广州市白云区蓝雁纸杯厂 |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新科村麦崧头大街12号C栋二楼 | 纸杯 | 纸杯 | 感官指标 | 感官指标 | 不合格 |
2 | 市监督抽查 | 广州市艾凯 餐饮设备有限 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郭屋下龙路2号(自主申报) | 单头华夫炉机 | 单头华夫炉机 | 标志和说明:接地措施 | 标志和说明:结构 | 不合格 |
3 | 市监督抽查 | 广州市艾凯 餐饮设备有限 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郭屋下龙路2号(自主申报) | 单缸单筛电炸炉 | 单缸单筛电炸炉 | 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的试验) | 标志和说明 | 不合格 |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3505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