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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1年第32期)

发布时间:2021-07-24 08:46:45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保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糕点,饮料,餐饮食品,水果制品17类食品131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294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酒类72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61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42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32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21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17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7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7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调味品11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0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10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7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6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水果制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秀伟盛鑫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北京峰慧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盘子、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宏德利远市场肖坤堂经营的油麦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摊位经营的芹菜、韭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4.北京猪鲜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淡水鱼),恩诺沙星、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5.标称北京醇荣居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华冠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窦店店经营的红豆切片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6.北京天丰利生活用品市场李海军经营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标称宁夏宁安堡土特产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期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房山京良路店经营的免洗头茬枸杞,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8.北京市鑫绿都便民生活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9.标称天津中英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淘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别在北京邹三姐餐饮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及第二分公司经营的北极虾虾油王,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北京志兵顺发食品店经营的鲤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1.北京郭勇主食厨房生产经营的发面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标称北京乐得天然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洪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7月 23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附件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gs/spzlgs/202107/t20210723_2447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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