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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市监特设〔2021〕307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许可(含委托广州、深圳许可)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此次只抽查“其他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限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检验检测单位)。
二、抽查方式
以公众留言、来信来访和日常监察、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上一年度的监督抽查情况,对重点检查对象实施全覆盖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三、抽查内容
抽查检验检测机构在鉴定评审时提出的整改项目、容易发生变化的资源条件、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验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检测报告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为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省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实施本次监督抽查工作。实施监督抽查时,被检查的检验检测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相关地级以上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选派持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参加,省局将对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指导。
五、其他事项
(一)抽查时间。2021年7月底至10月底。
(二)抽查安排。负责抽查人员将提前2天告知被检查对象所在地级以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具体的抽查时间,请相关地市按要求代为通知相关单位。
(三)抽查费用。本次抽查工作的费用由省局承担,不得向被检查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省局联系人:王益科 020-38835620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