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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游乐园须采集指纹?消保委提醒指纹识别勿滥用

发布时间:2021-07-13 12:09:52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去游乐园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然而,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带孩子前往某儿童乐园游玩时,却被告知部分项目需要采集儿童指纹后才能正常使用,王女士认为该行为不合理,经过上海市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调解,企业同意退款。

   

  记者了解到,王女士在该乐园办理了会员卡,属于不限游玩次数的卡种,为了避免使用过程中产生擅自更换游玩人的情况,企业规定需要输入指纹,相关指纹资料也会妥善进行保管。企业表示,消费者的孩子已入园游玩,无法进行退款。

   

  闵行区消保委指出,指纹是具有独一无二生物特征的个人信息之一,具有高敏感性,一旦泄露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或者隐私等被公开,造成重大损失,并且无法挽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应征得该自然人或监护人同意。因此,游乐园收集指纹的目的并非具有必要性,完全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替代。经协调,企业同意退款。

   

  今年3·15晚会中个人信息泄露作为焦点话题受到热烈讨论,大众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也愈发关注,涉及此类的投诉也随之持续增加,“退还押金需手持身份”“到店点餐需扫码注册会员”等导致的投诉也层出不穷。

   

  对此,闵行区消保委建议应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在购买服务时,消费者需要明悉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对企业非必要性地收集个人信息,消费者可以予以拒绝。企业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需要经消费者同意。即使消费者不同意,也可以享受基础服务。消费者如发现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应立刻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必要时选择报警,若泄露信息造成损失,可以要求企业赔偿。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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