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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谨防校外培训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21-07-10 13:53:46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为了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一些家长不惜重金给孩子报名校外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也应需而动,“野蛮”生长,以至于乱象丛生。北京市二中院近日发布消息,4年来,二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结校外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群体性纠纷多发。

  二中院的相关调研显示,自2017年至2020年,此类合同纠纷越来越多,被告为同一培训机构的群体性纠纷多发。校外培训机构因招收学员众多,且培训合同同质化程度高,群体纠纷趋势明显。去年年初开始的疫情也成为引发校外培训纠纷的重要原因。因培训机构的生源减少,现金流断裂,无法正常运转,或者不能将线下转为线上,培训无法如期开展,以及客户对线上授课不满意,要求退费而出现的纠纷日益增加。

  二中院表示,家长过度焦虑,也是引发培训机构无序竞争的诱因之一。有的校外培训机构为抢占市场,只注重前期营销,忽视教学质量,甚至一些缺乏培训资质,利用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欺诈家长。

  为了避免“退费难”和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二中院发布相关提示,在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务必首先确认培训机构是否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张贴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项目开展培训业务。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其次,不要一次性缴纳长时间的高额费用,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以免培训机构倒闭或者卷钱跑路,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为防止出现问题,家长还应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签订培训合同时,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记者 安然)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jy/xfts/202107/t20210709_29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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