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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94批次,涉及蜂产品、肉制品、调味品等26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9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哈尔滨哈尔信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景江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小蜜蜂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椴树蜂蜜(生产日期:2021年1月26日),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鸡西市鸡冠区好易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阿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葵花籽(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日期:2020年8月1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哈尔滨阿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七台河市勃利县丁大干调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密山市心意达食品厂生产的调味料酒(精制)(生产日期:2020年3月16日),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绥化市明水县明客隆生活超市育新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社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华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燕麦草莓酸奶(生产日期:2021年4月10日),脂肪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