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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知〔2021〕51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
为及时掌握我国专利权人的现状,反馈有关政策执行的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为圆满完成此项任务,我局将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利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21年度专利调查对象为:省内专利权人1696个(不含预留样本),及其截至2020年末拥有的有效专利4700件(不含预留样本)。
二、调查方式
2021年度专利调查采用电子填答方式,登录“国家知识产权调查平台”进行填答,调查对象账号密码另行提供。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1〕63号,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二)此次调查是掌握我国专利状况、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三)各单位要科学安排调查时间,确保调查进度,集中力量开展调查问卷发放、跟踪访问、问卷回收等工作,及时反馈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答,同步提交各地完成情况报告,并于6月30日前将项目负责人及具体经办人信息报送至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报送表见附件)。
联系人:邝平林、郑宇桐,联系电话:020-87682771,电子邮箱:gippc_kpl@gd.gov.cn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