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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知〔2021〕49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各专利代理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30号公告,2021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6日至7日在广州等31个城市同时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或者福州市参加考试。我局负责广州考点的考务工作,为方便考生报名及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材料
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为网上报名。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题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
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其中:
(一)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1年6月28日0时至7月23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至7月30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三)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日24时。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和考试方式。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费及缴费方式
(一)报名费:2021年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广州考点考试费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68元/人·科;
相关法律知识:68元/人·科;
专利代理实务:92元/人·科。
(二)缴费方式: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广州考点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至7日。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7日9∶00—13∶00。
(二)考试地点:广州市,具体考场信息将打印在准考证上。
(三)考试方式: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四)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1年9月30日0时至10月8日24时,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六)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自2020年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不再公开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五、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个人防控
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并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社交距离。考试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入考场时需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按要求有序进场。
(二)入站检查
1.考点设置粤康码及穗康码查验标识。根据广东省防疫部门的统一部署,对所有进入考站考场的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扫码,且为绿码方可进入考场。
2.进入考场前,考生应当配合工作人员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和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等。相关要求须提前告知考生配合实施。
3.考生和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七、其他事项
此次考试的相关工作由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协办,包括资格审核、举办考前培训班等。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协会网站(http://www.gdpaa.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相关信息。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四三0号).doc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吴志平、佟海鹏;电话:020-87686504、020-3883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