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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预付式消费就该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1-06-22 01:54:37 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今年,“预付式消费退费难”被列入北京接诉即办“每月一题”重点解决督办事项,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正在研究出台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地方立法,《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朝阳、丰台等城区先行先试,从“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入手,摸索出了一系列较为有效的解题方法,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据6月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

   

  在传统的预付式消费监管维权模式中,有关职责部门大都以事后干预为主,且干预手段和效果有限,商家掌握了消费的资金管理权、主动权、话语权,一旦商家经营遭遇困难、关门、跑路、出现诚信问题或与消费者发生争议,消费者很容易陷入退费难、维权难的困境,而监管部门也往往陷入被动局面。

   

  预付式消费维权难的最大问题在预付费资金管理。以往,消费者的预付款大都由商家直接管理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模式,商家的经营或诚信出现问题后,任性随意使用预付款往往成为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北京朝阳、丰台等区探索由银行对预付费资金进行全额监管或按比例冻结,就实现了第三方对预付费资金的托管,有效制约了商家的资金支配权,屏蔽了商家携资金跑路、赖账等选项,确保了资金的安全性,为规范资金使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重点商业综合体试点推行预付费保证金制度旨在让商家提前承担退费保证责任,当消费者遇到小额预付费纠纷或预付费“小余额”退费纠纷等问题,经营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时,可由综合体管理方依据相关合同进行先行赔付。这一制度是银行托管预付费资金制度的有益补充,给预付费资金的安全性加了一个砝码,给消费者提供了快捷解决预付费纠纷的可行方案。而预付式消费保险制度则用“公益+市场”的手段,针对商家违约、跑路等问题建立了风险对冲机制,给消费者加了一层权益保障。

   

  商家的信息不透明,很多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充满了不确定性,可能陷入消费风险之中。有了预付费经营主体信息公示制度,消费者对企业名称、经营场所租期、“加盟”“连锁”“直营”经营模式、投诉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还可扫描“二维码”快速了解企业信用信息,据此,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就得到了充分保障,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就会更加谨慎、合理、精明,就可以提前排除一些风险隐患。

   

  上述制度都属于事前干预措施,为破解预付式消费监管维权难题提供了“钥匙”,既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维护商家信誉,创优预付式消费环境,有助于相关商家或行业的健康发展。对预付式消费就该治 “未病”,比之治“已病”,治“未病”难度小、成本低、风险少、效率高、效果好,各地应形成治预付式消费于 “未病”的共识,把主要发力点放到治“未病”上。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18-216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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