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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第34号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适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告知承诺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新任评审员录用考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招考领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食品检验、矿山机械检验。二、报考条件凡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附件1)条件的技术专家可自愿申请,在职人员需征得本单位同意后报名参加。三、考试有关事项(一)考试内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评价准则、评审标准(RB/T214-2017、RB/T218-2017、RB/T215-2017)、监管要求、改革动态及常见评审问题等。(二)报名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参加考试的人员需认真填写《自治区级(新)资质认定评审员能力水平测试申请表》(附件2),并发至指定邮箱。(三)其他事项:本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人员专业类别及数量确定后另行通知。自治区级新任评审员录用考试合格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公布,考核通过的人员,将纳入自治区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库,并根据资质认定工作需要逐步安排参加资质认定评审工作。联系人:李俊萍 0471-5986670 (认检处)胡晓蓉 13848154757 (审评查验中心)报名邮箱:nmgzjhxr@163.com 附件: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要求2.自治区级(新)资质认定评审员能力水平测试申请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tzgg/202106/t20210621_237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