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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近日对盗用个人信息、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赖某、黄某等5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这5人承担赔偿金,并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这已是今年来广东省消委会就个人信息保护领域连续提起的第4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据6月4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这一系列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震慑和遏制个人信息被盗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的效果。
实名制消费已经相当普遍,从购买火车票、旅店住宿到手机号开户,甚至购房、购车等大宗消费,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当消费者把自己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商家时,大多数人都会产生“自己的信息会不会被盗用”的顾虑。这样的顾虑在日常消费中已成为事实,几乎困扰着每一位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盗用也成为消费领域的痛点难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其目的就是加强监督规范,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消除消费领域的痛点难点。
一方面,广东省消委会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是通过公益诉讼来解决消费领域的痛点难点。不法商家盗用消费者信息实名登记开户并进行贩卖已触犯刑法,并受到刑事处罚。但是除了对不法商家进行刑事处罚之外,还需要民事诉讼的力量。由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个人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很多消费者在涉及个人信息及隐私权受到侵害后,不愿不敢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个人信息泄漏事件中受侵害者是不特定的消费群体,受到损失的消费者主体数量和普通消费者个人的实际损失不确定,通过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可以有效激励消费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使不法分子违法成本加大,起到制止或预防违法的效果。
另一方面,消委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诉讼必将引起社会的关注,增大影响力。消委会还可以对商家进行约谈、指导、调查、体察、挑战潜规则等综合施策手段,做到全方位监管和持续发力,起到“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效果。
从国家层面和监管的角度看,要构建起完备多元成熟立体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最大限度形成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合力。要发挥司法职能,改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同时,要形成个人信息长效保护机制,建立全新公平公正的大数据使用制度规范,设立全新的隐私保护模式,让数据拥有者和使用者来为其行为承担责任,如在数据采集、产品加工、对外输出等业务流程中如何严格把控,确保其合法合规,制定并严格执行高标准的数据准入和审查标准,从而在数据充分赋能和个人信息保护间实现平衡,依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让消费畅通,消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