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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引导百姓科学健康消费,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端午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对节日热销的糕点(粽子)、酒类、调味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8类954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95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其中84批次粽子、30批次鸡蛋合格率为100%。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污染物超标问题
绥化市海伦市蕊竹超市销售的标称海伦市鸿润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海伦城大豆油(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7日),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伦市鸿润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国家农林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金亨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北省邯郸市万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汁果味饮料(生产日期:2020年7月25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富裕县大地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地情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问题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