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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各类儿童商品和服务逐渐成为消费热点。针对即将到来的儿童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高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家长和孩子们在选购儿童商品、到游乐场游玩时,要把好安全关,科学理性消费。
注意防范游乐设施安全隐患。儿童在游乐场游玩时一定要有家长陪伴,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游乐设施。家长要仔细查看游乐设施使用说明,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存在故障或隐患,并提醒孩子注意有关事项。游乐设施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行正确救援。
选购食品、玩具等商品应去正规商场。购买食品应选择正规商超,儿童食品要尽量选择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超购买,不要随意购买地摊、流动商贩销售的零食。购买食品时应认真查看商品标识、配料表以及有无警示性语句、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SC编码)等详细信息。
目前,我国已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
选购玩具时,应认真查看商品主要材质、成分、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电话、售后服务内容等信息是否齐全,应看清产品是否具备“3C”标志。
注意警惕和防范儿童溺水危险。夏季是儿童游泳的高峰期。孩子游泳、玩水时,要选择配备有一定数量救生员的正规游泳池,要查看泳池的消毒卫生状况是否达标等。谨慎带孩子去较为危险的水塘、江边游玩。孩子游泳时必须要有家长陪同,根据孩子的水性、年龄、身高等因素,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水位区域游泳玩耍,要随时注意孩子安全,发生险情时及时通知救生员施救。另外,游泳时要给孩子戴上游泳镜,防止感染眼科疾病。
防止孩子对电子产品产生依赖。儿童长时间使用电子产品,容易引起眼睛近视等问题。家长应尽量让孩子减少玩网络游戏等,避免孩子对电子产品产生依赖。另外,家长在给孩子选择“手游”前,要认真查看游戏评级、年龄限制等信息,要避免让孩子知道家长的卡号或密码等金融信息,同时定期查看手机话费使用情况、账户资金变动等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最后,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原始票据和有关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及消委会投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