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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的罐藏就是把经过一定处理的食品装入包装容器中,密封杀菌,使罐内食品与外界隔绝而不再被微生物污染,同时杀灭罐内绝大部分微生物(即能在罐内环境生长的腐败菌和致病菌)并使酶失活,从而消除了引起食品变质腐败的主要原因,获得在室温下长期保存的方法。这种密封在容器中,并能长期保存的食品称为罐藏食品,俗称罐头。一般是指以水果、蔬菜、食用菌、畜禽肉、水产动物等为原料,经加工处理、装罐、密封、加热杀菌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商业无菌的罐装食品,常见金属罐、玻璃瓶、普通软包装、高阻隔软包等包装形式。现行罐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GB7098-2015,标准适用于罐头食品,不适用于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该标准已实施5年多。本次重点解读罐头食品的术语与分类、相关标准主要内容、检测注意事项和风险分析等。
术语与分类
胖听:由于罐头内微生物活动或化学作用产生气体,形成正压,使一端或两端外凸的现象。
商业无菌:罐头食品经过适度热杀菌后,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状态。
产品分类:参照GB/T10784-2020《罐头食品分类》,按照不同原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特性,将罐头食品分成畜肉类罐头、禽类罐头、水产类罐头、水果类罐头、蔬菜类罐头、食用菌罐头、坚果及籽类罐头、谷物和杂粮罐头、蛋类罐头、婴幼儿辅食罐头、其他类罐头等11个类别;而2020年3月发布的生产许可分类将罐头食品分为了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及其他罐头3个类别。
容易混淆的分类:易与肉制品(如符合商业无菌的酱卤肉制品、真空软包装的熟肉制品等)、水产制品(如软包装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蔬菜制品(如软包装酱腌菜)、方便食品(如鸡丝炒面、麻辣香菇饭)等食品相混淆。罐头食品容易混淆的类别比较多,区分时注意参考生产许可发证类别、执行标准和保质期等综合来看。还有执行商业无菌的食品不一定是罐头食品,尤其要注意来自同一家企业可能同名称产品,要依据执行标准,如有些名称为酱卤肉制品也可能为罐头食品;还要注意容易混淆的外包装为罐藏食品,但非罐头发证的食品,比如瓶装调味酱、真空软包装的酱卤肉、真空软包装的蛋制品、罐装的炒货、酱腌菜、果酱等。
另外,抽检时罐头食品各细类之间也容易混淆。如玉米罐头,参考基础标准中的食品分类,都将玉米划分为谷物类,因此,玉米粒罐头建议归属于其他罐头的杂粮罐头;参考GB2763芋头、马蹄分类为蔬菜,芋头罐头、马蹄罐头建议归为蔬菜类罐头。银杏仁、板栗归类为坚果,杏仁罐头、板栗罐头建议归为其他罐头的坚果及籽类罐头。
执行标准:可执行GB7098,还有一些如 GB/T13516、GB/T 31116、GB/T14215等不同类别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也有涉及一些QB/T类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但要注意,如执行GB7096、GB 2726、GB/T23586、SB/T 10381、SB/T10369、SB/T10556、SB/T 10557、SB/T10614、SB/T 10652、SB/T10459等标准一般不归为罐头食品。
相关标准主要内容
标准中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均关联基础标准要求。根据罐头食品的细类,针对污染物限量,畜禽肉罐头符合GB2762中肉类罐头的要求,水产动物类罐头限量符合GB2762中水产品罐头的要求;针对黄曲霉毒素B1,花生罐头、玉米罐头限量符合GB2761中花生及其制品、玉米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要求;针对食品添加剂,蔬菜类罐头限量符合GB2760中蔬菜罐头的要求、食用菌罐头符合食用菌和藻类罐头的要求,玉米罐头、八宝粥罐头符合杂粮罐头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番茄容易受到霉菌的污染,由于番茄本身偏酸性,而霉菌适宜的pH值也是弱酸性,番茄酱罐头很容易引起霉菌生长繁殖,GB7098-2015标准针对番茄酱罐头设置了霉菌的限量并规定了视野法;理化指标方面,针对鲐鱼、鯵鱼、沙丁鱼等高组胺鱼类罐头设置组胺的限量值;针对极易受到米酵菌酸污染的银耳罐头设置了米酵菌酸的限量。
检验注意事项
样品预制备:罐头食品样品制样时,依据判定标准、检验方法的基本原则,注意样品的制样数量、均匀性和制样部位。组胺项目检测时要注意制样的稳定性,检验和复检时都要关注。
检验注意:罐头食品检测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时,可能会使用SN/T3855和GB 5009.278,要注意两种方法适用范围的差异性。罐头涉及原料如腌渍的蔬菜、熟肉类等,检测山梨酸、脱氢乙酸等指标时也可能存在基质干扰,需要用不同原理方法或质谱进行比较或进一步确证。组胺指标检测使用GB5009.208第二法时,会因吸取2.0ml盐酸提取液进行测定与标准系列的配制加入1.0ml盐酸溶液不一致,导致样品管检出值偏低,因此要注意保持样品管与标准管酸度一致。另外要注意显色剂用量的控制。
判定注意点:在基础标准判定中,要注意首先确认是罐头类产品,尤其是GB2760;腌渍的食用菌罐头,如EDTA允许使用在腌渍的食用菌中,终产品判定存在带入原则;要关注GB2760新的增补通告,如甜菊糖苷,可在杂粮罐头和水果罐头中允许使用;还要注意区分水果罐头和装饰性果蔬,虽可能为罐头类产品,但产品标明为装饰性果蔬,注意如柠檬黄使用不同规定情况。
余晓琴,周 佳(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转载自《中国市场监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