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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拟开展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一致性核查工作。经研究,拟参照政府采购比选的方式择优选取抽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四川省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一致性核查。
二、项目信息
对25台电梯部件(3个部件)型式试验证书、报告的有效性及其与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抽查测试。抽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抽查情况报告。
三、项目报价
项目最高限价29万元。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项目时间
项目时间30天(日历天,下同),从中选之日起计算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六、项目公示时间
2021年5月 25日—5月31日。
七、参加比选条件:
参加本次比选的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项目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规定的特定条件:
1.参加比选单位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资格;
2.自2019年以来没有受到过监管部门的处罚和通报;
3.4年内在四川开展过电梯生产企业鉴定评审和电梯检验检测工作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4.具备专项抽查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响应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二)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证书(加盖公章);
(三)项目报价单(加盖公章);
(四)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一致性核查方案(加盖公章);
(五)参加类似政府机关项目的业绩材料(加盖公章)。
九、递交响应文件
(一)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 17:00;
(二)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
(三)递交地址:成都市东风路北二巷4号2号楼308办公室。
十、结果公布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
2021年6月11日。
(二)方式
1.在省局网站公示;
2.向最终确定服务机构发中选通知书。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局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二)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超过投递截止时间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我局恕不接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磊
邮 箱:68099196@qq.com.com。
联系电话:(028)86607909
传 真:(028)8660763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
2021年 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