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2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质量指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阜阳、六安、芜湖、宣城、铜陵、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铜陵市铜官区左小则禽蛋摊点销售的洋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安庆市迎江区龙狮桥市场孙小宝销售的猪后腿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六安市裕安区周谷堆农贸市场蒋成明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宣城四叶鲜菇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临泉东路店(合肥)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新乡市优珍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锌强化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临泉东路店(合肥)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新乡市优珍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柠味苏打水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质量指标问题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名人快捷超市旭日天都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谷天下食品有限公司(芜湖)生产的米糠油,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酸值(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安徽谷天下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