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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首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广东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对生产白蕉海鲈、桂岭蜂蜜、新会柑、新会陈皮、吴川月饼、端砚、高要巴戟天、英德红茶、竹山粉葛、凤凰单丛(枞)茶等10个产品的51家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进行审核,初步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反映。
电话:020-38835550
传真:020-38835429
电子邮件:gdsjj_liujinhua@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附件 广东省第五批拟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doc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