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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季度,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对我省省属媒体发布广告的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9个电视频道、9个广播频率、15个报纸媒体发布的广告623684条次。其中,报纸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为0%,电视媒体和广播媒体广告条次违法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从一季度总体监测情况看,涉嫌违法广告类别主要发布在: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这三类广告。
广告的违法形式主要表现为:化妆品广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医疗器械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使用患者形象;电器类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医疗器械广告以外的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厅将加强导向管理,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对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这三类广告进行重点监测,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引导、督促媒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降低广告违法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