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70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质监〔2020〕152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宁城蟹岛天然泉水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15家,产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55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