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

发布时间:2021-03-19 22:13:24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62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6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检出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河源市迈豪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惠州市惠城区意尚坊海鲜餐馆销售的三点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深圳市福田区南丰干货批发行销售的黄花菜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9.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246058.html

上一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厨房电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下一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专用文书(2021版)的通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