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法制网!

21号消费提示 新年消费健康放心上

发布时间:2021-03-18 12:40:23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元旦、春节临近,商家各类促销繁多,聚会、出游、购物消费将迎来高峰。安徽省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一定要把健康放在首位。

  游:尽管国内疫情稳定,消费者还是要注意疫情防控,选择低风险的地区旅游,提前了解景区的有关要求,旅游过程中要如实申报个人真实信息,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配合景区及相关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事先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违约责任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购:过年集中采购消费品是必须的,但现在商业物流都十分便捷,消费者可以按需购买,特别是食品最好是即买即食,避免不当存放导致的污染和浪费。

  近日,多地冷链食品检出核酸阳性,消费者购买冷链食品一定要慎重,购买可以溯源的食品。12月10日“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已上线运行,消费者一定要正规商家购买有追溯码的商品,扫描追溯码就可以查看食品输出国家或地区、核酸检测抽检报告等信息。

  食:节日餐饮,不论是外出就餐还是家庭聚餐,要适量饮食,崇尚节约,养成健康节约消费习惯,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做到食物多样化,注意膳食平衡。拒食野生动物,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

  礼:走亲访友,保健品成为人们喜爱的礼品。但是要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有适宜人群和特殊食用条件。要在信誉好的销售场所或购物平台购买,要查看包装上“蓝帽子”标识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同时还应注意食用者和包装上标明的适宜人群是否一致,不要听信虚假、夸大宣传。依据相关规定,保健食品标签必需有“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的警示语。

  最后,祝广大消费者过一个健康快乐的新年!


原文链接:http://www.ah315.cn/display.asp?id=132154

上一篇:2021年1号消费提示:网络直播“带货”和“买货”的,请注意啦! 下一篇:20号消费提示 两节将至 这些消费提醒请收好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法制网 dj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