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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经营长租公寓的广西世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世基公司)在成立不到半年后突然“失联”,让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160多位租客顿时手足无措,他们缴纳的100多万元租金能否退回成为未知数。1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建议租客直接与房主签订合同,谨慎向房屋租赁公司支付大额度房租。
据统计,今年以来,广西12315投诉举报系统接到涉及房屋出租服务的咨询、投诉及举报共311起。广西区消委会分析投诉问题发现,部分经营长租公寓的房屋租赁公司,以市场价或高于市场价从房主处承租房屋,再以稍低于市场价转租给消费者,一次性收取消费者1-2年的长期租金后,只按月支付房主租金。房屋租赁公司通过这种“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在短时间内聚拢大量资金,然后再挪作他用。若资金链断裂,房屋租赁公司将无法按月给房主支付租金,导致房主强制收房,租客无房可住的局面。
记者在南宁市青秀区凤岭片区了解到,该片区房屋租赁价格在2300元/月至2500元/月之间,广西世基公司以2600元/月承租下来后,然后以约2000元/月的价格转租给租客。近日,记者从广西区消委会和南宁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广西世基公司关门停业后,其负责人已处于失联状态。
据了解,今年以来,杭州、上海、成都、南宁等多地长租公寓相继被曝出跑路现象:8月27日,杭州长租公寓“友客”爆雷;8月29日,杭州长租公寓“巢客”爆雷;上海长租公寓“岚越”在浦东的办公室也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长租公寓频繁爆雷,原因直指运营公司惯用的“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
广西区消委会在消费警示中提醒消费者,谨慎选择成立时间较短的房屋租赁企业,防范一些不良商家通过积累大量房源和租客,一次性收取大额租金,快速囤积资金,再以经营不善为由申请破产甚至跑路,导致租客和房主维权困难。
消费者在租房时,应要求租赁公司提供承租房屋的合法资料,以确认租赁公司是否有权力代房东招租或是否有资格成为“二房东”。
广西消委会还建议消费者,尽可能选择直接与房主签订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公司签订合同时,对租金的支付周期一般约定以3个月为宜,谨慎与要求一次性支付6个月以上租金的房屋租赁公司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