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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成员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8 13:42:35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消费维权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消费维权事业发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一届律师团成员。现将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律师团工作职责

  (一)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及实务研究,提出政策及法律建议;

  (二)为省消保委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帮助;

  (三)对消费维权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协助省消保委对典型案件进行点评;

  (四)受省消保委委托,参与典型投诉案件的调查、调解;

  (五)经省消保委决定,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派律师代理诉讼;

  (六)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及时做出反应,必要时以省消保委或律师团名义发表观点;

  (七)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

  (八)协助省消保委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协商对话;

  (九)其他相关工作。

  二、律师团成员招募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有从事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感,自愿参加律师团活动。

  (二)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有不少于5年的从业经验。

  (三)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恪守科学、客观、公正原则,不谋私利,无不良记录。

  (四)承诺严格执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工作规则》,按要求完成省消保委安排的具体工作。

  (五)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或在汽车、金融、房地产、电子商务、医疗或其他重点消费领域有专业知识的律师优先。

  三、招募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四、申报材料

  申请律师团成员需报送以下资料:

  1.《律师团成员申请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证件照片;

  3.法律从业资格证书;

  4.律师执业证;

  5.身份证;

  6.工作业绩。

  上述资料扫描发至邮箱zhxf315@126.com,报名表须本人签名、单位签署意见,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

  五、资格审核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经研究通过后,通知申请人。未入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六、聘用

  省消保委律师团成员参与消费维权工作属社会公益活动,经聘用的律师团成员,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发放聘书,并将组织召开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成立大会,选举团长和副团长人选。

  联系人:赵晓峰  电话:0311-86676898

  报名具体事宜可上“河北消费维权网”进行查询

  附件: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成员申请报名表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律师团成员申请报名表:                 http://www.heb315.org.cn/static/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00724/20200724104315_51621.doc      

     


原文链接:http://www.heb315.org.cn/news/view?id=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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