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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12:28:22 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兰州新区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和组织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1〕36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第四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及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推广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各级各有关部门、行业要在本地区、本行业大力宣传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提高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社会各界的质量意识和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的热情动员各类组织或相关个人积极申报第四届中国质量奖使提名推荐的组织和个人能真正代表甘肃质量发展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和积极参与中国质量奖评选活动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省各类组织和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快建设质量强省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审查把关

  各相关部门、各市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行业协会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申报对象要严格按照《通知》开展申报推荐、初审和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广泛听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方面意见确保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和个人参加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受理申报中国质量奖参评组织和个人材料或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社会团体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名推荐。

  三、严守工作纪律

  组织中国质量奖评选工作的任何单位或组织要始终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不得增加基层负担。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评选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中国质量奖评选等名义开展创奖咨询、培训等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

  四、按时推荐申报

  申报材料及审核推荐意见请于2021年5月6日前报送至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Word电子版材料一份用优盘拷贝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 鲁永武

  电  话0931-8533511

  传  真0931-8533548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279号

  邮  编730030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scjg.gansu.gov.cn/info/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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