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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长沙市消费者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因各种原因一度注销的长沙市消费者协会重新启航。 1987年10月,长沙市成立消费者协会。2008年,因机构改革等多方面原因,协会被注销登记。为建立健全长沙市消费者保护组织,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上半年重新发起协会的筹备组建。协会采用理事会制度,由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区县(市)消费者组织推举的理事组成。目前共有理事26人,已有会员单位73家。12月18日,选举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辉为长沙市消费者协会会长。 消费是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近年来,长沙市围绕培育放心消费动能、加强消费安全监管、推动消费提质升级,着力建立健全“大市场、大监管、大维权”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今年前11个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就办结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约44.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05.4万元,努力为消费者营造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的放心消费环境。 在长沙市深入推进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进程中,新协会将如何当好消费者的代言人、娘家人,做好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和纽带?长沙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表示,在为民服务方面,将协同各方推出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让消协真正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娘家”;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放心消费承诺主体,创新服务消费场景,大力推广消费维权服务站、推行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加强消费监测评价;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灵活运用法定职责“工具箱”和维权手段“组合拳”,不断丰富消费教育形式和载体,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加强协同联动,积极组织各类公益活动,着力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强大合力,建设消费维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供稿:长沙市市场监管局 张珍)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szdtx/202412/t20241220_33532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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