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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年)

发布时间:2024-12-26 20:08:04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序号任务内容完成情况
1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首都标准化战略,办好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发展国际论坛,高标准开展第四届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引导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质量管理、打造首都质量管理品牌标杆。1.编制《2024年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完成定量指标,按要求开展2024年《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专项评估并向总局报送自评报告。11月11日,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质量强企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地方局代表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组织质量强企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市场监管总局及全国各省区市近200名代表参加。3月份召开首都标准化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首标委印发《标准化推动落实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行动方案》《2024年落实<首都标准化发展纲要2035>行动计划》,推动标准化工作开展。发布183项地方标准,主要涉及城市精细化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城市管理、交通、人力资源、服务重大活动保障、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
2.2024中关村论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发展平行论坛成功举办,分享标准如何推动科技前沿成为产业实现最新观点,同时邀请产学研全球知名专家热议标准化在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中所发挥的作用。论坛首次全面总结回顾京津冀标准化合作十周年发展成就,以标准化助力京津冀高质量发展。论坛上,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与北京标准化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以深化交流合作,共同推动首都电气电子领域标准化工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与人工智能等6个全国标委会共同签署标准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构建推动海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2支持中央企业、市属国有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以及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在京成立数据集团、数据公司或数据研究院。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公司开办登记服务。通州区已引入北京数智先行科技有限公司(首都信息数据业务板块)、首信云技术有限公司;经开区已引入通用技术健康医疗大数据科技(北京)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家国企。
3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鼓励平台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加大研发投入,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1.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加强监管统筹协调,营造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环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工作,制定本局《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措施;印发《关于加强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网络交易诉求降量工作若干措施》;组织全市各部门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完成专项活动总结;召开联席会议,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交流和总结。
2.强化平台合规指导和监管,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平台工作指导会机制落实。联合浙江、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召开指导会;发布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完成《网络交易平台信息公示与披露合规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禁限售商品管理合规指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合规指引》;引导重点平台企业在京共同签署自律公约;联合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我市重点平台企业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联合指导,聚焦平台内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4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开展“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估,推行日常检查“无事不扰”等综合监管试点,推动全市各部门应用系统开展“一码检查”。1.为进一步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靶向性,全市加快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市已有46个部门构建了172个“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估模型,形成438万条评价结果数据已导入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差异化监管打下基础。
2.组织各区、各部门综合运用“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结果,“无事不扰”企业累计达到10.5万户。
3.全市市、区、街乡三级执法主体启动“一码检查”达到100%,全市扫码率已达到98.7%。全市累计扫码完成涉企行政检查15.3万次。累计弹出提示、阻断5918次,成功减少扰企检查5217次,阻断低效检查49次,切实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的打扰。
5启动实施非现场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实现非现场监管行业领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高标准开展全国首个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完善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打造智慧监管全国标杆。非现场监管:1.非现场监管方式应用不断拓展。全市非现场检查项已达4250项,占全部检查项67.6%;全市非现场检查量占比达38.6%。2.全市非现场监管数据共享持续强化。43个部门的851项跨部门数据需求已通过大数据平台完成数据共享,有效支撑数据比对分析、分级分类模型的应用。
登记试点:制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一标四维”登记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召开“一标四维”登记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中央及北京等多家媒体刊发稿件,获得社会热烈反响。开展专题培训,市、区、所三级平台共计500人次参加培训,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创新应用举措,已实现全市电子营业执照累计应用量突破1.89亿次,居全国首位。
数字化试验区:印发《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北京)2024年工作要点》和第二批“三张清单”,确定了数字化试验区今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以业务引领+全面覆盖为原则,研究部署各业务领域数字化改革方案,准入、监管、执法、服务数字化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共建协议涉及的各重点信息化系统加快建设,e窗通企业服务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已竣工验收,市场监管数据中台、全市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市场监管局事中监管系统、北京市平台经济综合监管服务系统等重点信息化系统已基本完成开发,部分重点功能已上线试运行,一系列智慧监管改革场景落地。
6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积极争取国家授权开展先行先试改革,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做好受益所有人登记工作,推动外资准入便利化、信用信息跨境共享等试点率先在京落地。我局与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充分协作、提前部署、多措并举,保障受益所有人备案工作平稳落地。一是提前布局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了包含“三道服务热线”的立体工作机制。二是提前部署功能研发,确保相关功能如期上线,正常运行。三是提前发布提示指引,为广大申请人提供事前指引服务。四是提前开展培训指导,多路径保障政策提前告知,咨询应答通畅。五是提前准备应急预案,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截至目前,“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工作已如期完成,平稳落地。
7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有效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1.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实施方案2024年工作要点》(京发改〔2024〕442号),对照其制定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督促落实,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对57个市直机关的500份文件、16个区的86份文件以及300份招投标文件的政策措施进行抽查。已完成全部抽查工作。对起草单位制发了《关于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说明的函》。
3.已完成全部抽查工作。向14个起草单位制发了15份《关于提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说明的函》。
8加快会展业主体引进,积极开展招商招展,做好新国展二期的展览预筹。完善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周边消费配套设施。支持美食、时尚、演出、冰雪和美丽健康等服务消费发展。1.支持美食服务消费发展。印发《落实城市更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工作规范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的指导意见》,扩大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出具范围。在全市推行食品经营许可咨询服务改革。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实现许可全程电子化;增加许可到期延续短信提醒;调整简化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食品简单制售的,简化许可要求。推进开办餐饮店“高效办成一件事”,形成8个事项集成办理场景。推动在经开区试点开办餐饮店远程视频核查。发布《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三版)》,对于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予以免于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新办食品经营许可13058件,新办小餐饮店许可11295件,新办小食杂店备案5499件。
2.对接1家意大利企业参与简化多色号(多香型)系列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试点,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细化措施,从备案前技术支持、备案中快速审核两方面全程帮扶指导,已推动试点企业完成6个系列产品备案材料申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技术审核时间近1个月,提高了进口产品备案时效,增强了北京区域吸引力。探索开展全球同步首发试点工作,成立试点专班,研究备案创新工作程序,一对一对试点企业进行辅导,目前,一款韩国专利技术进口产品成功完成试点备案,标志着进口产品在京上市时间不再滞后于注备人所在国或产品生产国,有力推动化妆品产品、技术在京加速落地转化,让最新化妆品研发成果更早更快惠及首都消费者。将“化妆品个性化服务分类及监管技术要点研究”课题纳入监管科学课题,成立课题组专项研究监管政策,配合国家局制定第二阶段个性化服务试点方案。
9发挥临床研究质量和效能优势,加强原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发挥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作用,争取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加速审评政策试点,完善创新药进医院流程。加强布局细胞基因治疗、合成生物制造等前沿新兴领域,推进形成集群化发展态势。药品:持续推进药品项目制管理工作。已纳入项目制管理品种97个,累计纳入项目制管理品种数量197个。推动创新药进医院,向市医保局提供我市2023年获批创新药品种清单。
器械:持续开展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重点产品注册审评前置服务试点工作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服务试点工作,累计向国审中心推荐报送2批共7个审评前置重点产品,2024年累计回复552个技术问题咨询,实现29个创新医疗器械和人工智能医疗器械获批上市。
10抓好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培育建设,支持一批专业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园区配套建设项目,挖掘和培育两业融合新业态,持续优化两业融合发展环境。1.搭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昌平区医药等多个产业和北京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等10余家检测机构,依托昌平区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搭建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上线测试工作。鼓励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在经开区、顺义区、海淀区等开展试点建设,全市服务试点累计达到55个。
2.全年受理总局委托经营者集中案件79件,审结70件,涉及交易金额超过3400亿元。召开大型市属国企、民营企业和主要律所座谈会,联合行业协会开展私募基金行业经营者集中申报培训,首次举办北方八省经营者集中审查培训班,联合有关部门及省市,建立规模以上企业名录,初步构建经营者集中审查区域协作机制。
3.完成北京市平台经济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建设,部分功能已上线应用。
4.发布地方标准183项(其中制定129项,修订54项)。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确定对75家单位的92个项目给予2225万元资金支持。
5.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检验检测中心已形成氢燃料电池系统及部分核心部件检测能力,一期氢燃料电池系统实验室已为国氢科技等多家燃料电池部件企业提供测试服务累计时长上千小时,为企业产品迭代及研发验证提供了技术支持;二期实验室大型设备重型整车高低温环境仓9月份已入场安装,整车半消声室、电磁兼容实验室相关等多台套大型设备已提前入场,年底前具备申请国家中心验收的初步条件。
11分级分类实施道路堵点治理,完成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实施20项市级疏堵工程,有序推动“七站两场”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接驳功能完善和服务优化,加快打通重点站区周边“断头路”。加强72所学校、73所医院、28个景区、23个商场等重点区域周边交通综合治理。1.加强实体门店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检查电动车经营门店9886家次,查处销售违规电动三轮车相关案件2件,没收违规电动三轮车1辆,没收与认证车型不符的电动三轮车2辆。约谈指导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汽车销售网站、闲置物品交易平台等232家次,督促清理违规车辆链接,做好替代车型管控。组织人员采用技术搜索和人工监测方式持续开展网络搜索监测。配合公安部门对河北省某电助力三轮车生产厂家开展调查,刑拘4人。联合公安部门召开电助力三轮车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部署会议,畅通行刑衔接渠道。京、津两地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召开“配合北京电动三四轮车政策实施暨规范天津车企依法经营座谈会”,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2.围绕首都旅游市场开展相关工作。暑期旅游高峰期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加强景区及周边市场主体综合执法检查。聚焦景区及周边餐饮、住宿、娱乐、购物、交通等各个环节,认真排查价格、广告、商标、计量、食品安全、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510人次,检查主体5344户次,约谈网络平台94户次。今年以来全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广告、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价格、合同及计量等违法案件453件,罚没款231万元。二是开展集中执法日行动。8月8日,我局组织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各大景区及周边经营主体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当天,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2名,检查旅游市场经营主体110户,景区15个,工作成效得到市领导肯定。
12进停车楼建设,统筹利用腾退空间新增停车位1万个,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5000个,新增有偿错时共享停车位1万个。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1.发布第64-71批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和第37-44批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累计抽检电动自行车产品910组。暗查暗访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1258家次。曝光15批共54起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
2.重拳惩治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非法拼改装行为,今年以来查办相关违法违规行为180起,查扣违法违规车辆795辆,罚没款249万余元,联合公安部门捣毁10处违规电动车和2处拼改装蓄电池仓储“黑窝点”。
13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综合执法运行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分析和成果应用。1.开展综合执法理论研究,刊发30期《综合执法参考》。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规范文书制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从轻、减轻和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组织参加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培训99期;举办首期综合执法人才准军事化培训班、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8期,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讲堂3期,统筹每周讲法培训19期。
2.深化包容审慎柔性执法。1-11月全系统有违法事实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共9614件,免罚金额3.5亿元。
3.持续开展执法监督。完成案件审核184卷次,不予立案审核23卷次,行政复议诉21件,组织听证6件,召开案件会商会审会9次。组织完成全系统2023-2024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并对案卷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4.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研发上线综合执法办案平台案件线索管理模块;完成与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的实时数据对接工作。向市司法局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推送行政处罚数据 77752条。
5.印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文件的通知》,出台北京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三版),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增加至184项,数量全国最多。将总局即将出台的食品安全容错纠错清单纳入第三版清单先行先试,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覆盖食品安全、标准化、广告等领域的“职业碰瓷”高发事项,对压减恶意索赔牟利空间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14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深化“一微克”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推进源头替代,持续推进重点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精细监管。1.完成抽检含VOCs的涂料及胶粘剂产品275组批。公布抽查不合格结果5期。
2.检查生产、销售单位1.37万家次,检查相关产品2.58万件,没收问题产品37件,责令整改28家,行政处罚7家,罚没款1.35万元。
3.暗访涂料产品经营主体307家,对排查出问题的经营主体责令整改到位。
1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隐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十项硬措施”,深化施工动火作业、城镇燃气、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旅游设施(游乐设施)、仓储库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1.督促全市17台大型过山车完成隐患评估,对全市253台套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进行保障性检验,消除风险隐患362处。开展2100台老旧电梯安全评估,400家维保单位和190家电梯使用单位监督抽查,联合住建等部门制发“一方案三清单”,明确十个方面22项措施,专题调度19次。全国率先推动3.55万只50公斤气液双相瓶退出北京市场。制定《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方案》,建立4800公里公用燃气管道台账。完成抽检电焊机20组批、消防产品199组批。检查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证件811人次。
2.发布第64-71批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和第37-44批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抽检电动自行车产品910组,暗查暗访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1258家次,曝光15批共54起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查办相关违法违规行为180起,查扣违法违规车辆795辆,罚没款249万余元,联合公安部门捣毁10处违规电动车和2处拼改装蓄电池仓储“黑窝点”。
3.抽检燃气器具721组批。检查生产、销售单位1.77万家次、产品3.03万件,责令改正165家,行政处罚129家,没收问题产品125件,罚没款56.8万元。暗查暗访销售单位1007家,发现的问题均已依法处置并监督整改。
4.完成抽检含VOCs的涂料及胶粘剂产品275组批,公布抽查不合格结果5期。检查生产、销售单位1.37万家次,检查相关产品2.58万件,没收问题产品37件,责令整改28家,行政处罚7家,罚没款1.35万元。暗访涂料产品经营主体307家,对排查出问题的经营主体已责令整改到位。
16深化食品药品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网络销售食品、日常消费大宗食品、节日热销食品等为重点,实现33大类食品抽检监测全覆盖;高效落实药品安全全生命周期监督检查,全年抽检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不少于1.3万批次。食品安全抽检: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统筹协调、制定印发《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北京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市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方案》,以网络销售食品、日常消费大宗食品、节日热销食品等为重点,对33大类食品抽检监测全覆盖。截至目前,市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6.67万批次,完成全年任务。
药品安全抽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2024年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抽检工作指导》《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使用环节委托生产药品抽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成抽样13000批(完成总任务的100%),其中市级7000批(药品(含药包材)5020批,医疗器械370批、化妆品1610批);区级完成抽样6000批(药品4375批,医疗器械445批,化妆品1180批)。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gs/qtgsgg/202412/t20241211_3963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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