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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孙蔚)11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正式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至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全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11月18日,北京、上海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此外,上海市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11月19日,深圳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5%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此次新政规定的均可适用执行。
据了解,此前北京对于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标准有三条: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三是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环至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取消这一标准后,可以降低非普通住宅的交易税费,降低购房成本,从而带动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记者表示,以一套160平方米的二手房为例,虽然房产持有已经超过2年,但因为是非普宅,所以此前需要缴纳差额5.6%的增值税(含附加税)。如果原购房价格是100万元,现在卖出价格是1100万元,那么按照差额1000万计算,增值税金额应为56万元。此次政策出台后,此次交易可以免征增值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记者表示,随着一线城市宣布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增值税政策也将优化,以更好促进住房交易环节成本的降低。根据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数据,房地产市场呈现向好发展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