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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两电”整治专班的工作安排,省质检院选派技术专家配合检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湖南电动车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根据“电动自行车产品风险监测清单(生产领域)”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并记录,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对今年11月1日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落实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同时,根据省局专项监督抽查工作要求,省质检院对电动车生产企业新国标车型进行现场抽样。 今年以来,省质检院深入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积极配合省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工作,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高度认可。下一步,省质检院将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为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提供质量技术帮扶,加大产品质量知识及新国标的宣传力度,助力提升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水平。(供稿:省质检院 齐蓉)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xtdtx/202411/t20241128_33513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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