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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市监标准〔2024〕512号
广州、深圳、惠州、湛江、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各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广东省标准化条例》有关要求,强化标准实施,我局组织开展了省级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申报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广东省中医院等15家单位承担第一批省级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以下简称统计分析点,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统计分析点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所负责的地方标准开展统计分析工作,于2024年12月底前报送相关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二、从2025年起,各统计分析点每年11月底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每三年对所负责的地方标准开展一轮统计分析并报送统计分析报告。各统计分析点要创新统计分析方法,不断提升数据全面性、准确性,增强结果有效性,对工作过程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我局反馈。提高服务针对性,为强化标准实施、更新升级标准提供支撑。各统计分析点工作方法参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指南(第一版)》(见附件2)。
三、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各统计分析点全过程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在政策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蔡捷章,020-3883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