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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案件显示,因未取得集体配送的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集体配送经营活动,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没款22948元。
据介绍,5月23日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新华街13号的海口市演丰中学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海口市演丰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准备将84份中餐(其中3份为教师餐,其中81份为学生餐)利用车辆送至海口市演丰中心小学。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市演丰中学食堂是承包经营,于2023年2月13日起承包给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与海口市演丰镇中心小学签订供餐协议,协议期限自2024年2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自2024年2月27日起上课开始送餐至海口市演丰镇中心小学,用餐的学生数量不固定,每份餐品为11元,至2024年5月23日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共出餐2609份,收款合计金额28699元。
上述餐品并不是全部配送至海口市演丰镇中心小学,其中由海口市演丰镇中心小学两位老师带领学生至海口市演丰中学食堂就餐2341份,餐费共计25751元,由于天气等原因,由海口市演丰中学食堂工作人员配送至海口市演丰镇中心小学268份,餐费共计2948元,故违法所得为2948元。海口市演丰镇中心小学由学生家长直接与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对接付款。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没有集体配送的资质,未取得集体配送的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集体配送经营活动。教育部门为了解决海口市演丰镇中心小学部分学生午餐及午托问题,以及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要求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对接学校进行配送午餐,该公司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都力保配送午餐的食品安全。送餐至2024年5月23日现场检查之日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据悉,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玉俊东村水厂东路44号。针对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集体配送的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集体配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11月1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南豆藤实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48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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