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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要求,破除企业跨区域迁移障碍,提升企业跨区域迁移便利度,优化企业迁移关联事项流程。
二、适用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办理企业迁移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涉及办理事项
企业迁入申请、企业迁出调档、企业变更登记、企业税务迁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市州内迁移)、迁出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省内跨市州迁移)、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省内跨市州迁移)、迁出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新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注销)等12个事项。
四、实施单位
各级市场监管、税务、公积金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或单位。
五、工作目标
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企业跨区域迁移工作机制,破解企业迁移障碍,提升企业迁移效率,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从申请人视角出发,将企业迁移登记与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等事项进行整合,推行流程云管理、数据云传输、档案云交接、信息云共享、结果云反馈的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营造更加高效、便捷、可预期的政务服务环境。
六、具体措施
(一)优化迁移登记“一件事”办理流程。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建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统一服务入口,推动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提供“同步办理”和“分段办理”两种办理模式。
(二)便利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优化登记方式,压减办理环节,将企业迁入申请、迁出调档、迁入登记三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办理,企业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完成迁移和变更登记(备案)。
(三)便利纳税人跨区域迁移。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迁移登记同时选择同步办理税务迁移的,迁移平台同步采集税务迁移涉税信息,并将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
(四)便利住房公积金事项办理。企业选择迁移登记与公积金事项联办时,由迁移平台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等变更信息推送至公积金中心办理。
(五)便利社会保险登记办理。企业选择迁移登记与社保事项联办的(政府主导下规模以上企业成建制转移等特殊情况不纳入联办),迁移平台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等变更信息推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系统。
(六)便利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企业选择迁移登记与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和变更登记事项联办时,由迁移平台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等变更信息推送至医保部门办理。
七、咨询电话:028-8615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