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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健食品分析方法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00:52:34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经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6)表决通过,拟于近期筹建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健食品分析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466/SC1),秘书处承担单位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一届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健食品分析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466/SC1)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委员征集范围为全国保健食品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公共利益方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公共利益方包括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

  二、委员条件

  1.熟悉保健食品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工作,能够按要求参加标准征求意见、审查、宣贯、培训等各项活动,按时出席各次全体委员会议,认真履行委员各项职责和义务;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5.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英语)水平;

  6.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三届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名称一致,公章复印无效);

  2.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盖章单位需一致;

  3.请于2024年12月9日前,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别加盖公章),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并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word版及PDF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eyanbu@nepp.com.cn,邮件主题为:第一届TC466/SC1分委会候选委员登记表-单位-姓名;

  4.我局将会同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形成第一届分技术委员会委员拟定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5.每届委员任期五年,单位推荐人选应尽量在本届任期内保持稳定性;

  6.所有申报材料将不再退还本人;

  7.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伦 0311-83898852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19号,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hebei.gov.cn/info/109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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