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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游客纷纷前来内蒙古体验“旅游四地”,使我区旅游市场“火力十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手抓服务、一手抓规范,全力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旅游消费市场环境。截至10月15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128人次,检查A级旅游景点景区257家(全覆盖4A级及以上景区163家),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917家(户);监测及检查旅游广告310725条(其中传统媒体广告11495条、互联网广告299230条);发现违规违法广告线索12条,组织行政约谈6次、提醒告诫25次,开展法规政策宣传257次;责令整改5件,立案查处7件。
结合“广告监管护航十四冬”“全区户外广告整治”“民生领域广告监管行动”等专项工作,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将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全区重点旅游景点及周边各类经营主体开展点对点监管,常态化巡查。自5月份我区进入旅游旺季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以成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组”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形式,依法严厉打击含有“赠送”“免费”“低价”“特价”、景区服务及文创周边商品和实际不符、虚构接受旅游服务效果等各类违法广告和不当营商行为。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对景区、旅游公司、旅行社、餐饮单位等市场主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普法宣传。“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户外大屏发布旅游广告“告诫提示函”“提醒告诫书”“行政告诫书”,“线下”组织召开旅游市场秩序提醒告诫会,面对面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责任意识。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践行“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理念,持续依法监管、严格规范、做优服务,制定出台“全区旅游市场广告发布合规提示”等一系列事前“把脉式”工作举措,让服务跑在监管前,指导广告市场主体和旅游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提升依法诚信经营的公平竞争意识,更好打造“我和草原有个约定”的内蒙古魅力,让“美在内蒙古”更靓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