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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完善行刑衔接制度的基础上,立足职能,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办案的精度。《事项清单》从行政违法事项和行政监管法律依据为出发点,再以违法行为行刑衔接依据为桥梁,梳理了行政违法事项涉及犯罪罪名、刑事法律依据、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以阶梯式逐层列举相关联的法律条款,涉刑移送标准一目了然。
全面厘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法律适用。为确保成效,做到“行刑衔接”事项清单化。《事项清单》以前期出台的《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为基准,充分考虑法律法规适用情况,梳理了市场监管职责中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价格监管、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主体登记、食品生产经营等多个执法领域,最终梳理形成“行刑衔接”事项80项。
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办案的效能。《事项清单》的制定为我省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案件查办过程中“行刑衔接”涉刑移交的各类情形,明晰了涉刑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对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履行执法职责,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做好《事项清单》的宣传和使用工作,切实加强对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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