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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按照省消保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6日,芜湖市湾沚区消保委走进芜湖市湾沚区横太城街区开展“安徽百场消费大讲堂”活动。
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条例》《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展开详细的讲解,重点宣传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等相关规定,让经营者了解到最新的法律知识,及时调整经营方式,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普及消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凝聚了消保工作共识,有助于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构建了文明、健康、绿色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