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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进景区 共筑高品质文旅消费

发布时间:2024-09-25 09:52:11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全力服务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建设,9月20日,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共和县市场监管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青海湖景区开展“消费维权进景区”活动。

  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司法、财政、文旅、公安、教育、卫健等20家行政部门和金融、通讯企业及旅游景区经营户等30余家经营主体,在青海湖景区码头举办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接受咨询等方式,向广大游客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民族团结知识,发放有关旅游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手册,解答游客在景区游玩及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维权问题,并提醒广大游客在景区游玩期间注意旅行安全,做到文明出游、理性消费,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注意收集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向社会发布以规范旅游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社会承诺。倡议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公平、竞争、透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活动当天,设立了消费投诉举报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实现投诉不出景区,维权不出景点。指导有条件的经营单位设立消费投诉电话,主动解决消费纠纷。在各景区内消费集中区设置12315提示牌,景区内的旅游服务中心建立“12315”消费维权站,主要景点设置维权服务流动咨询投诉台,方便游客就近咨询和投诉。海南州司法局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由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解答服务,面对面解决群众的法律难题。

  活动期间,省州县市场监管部门、文化旅游、卫健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行动,重点对餐饮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价格、计量、产品质量和旅游合同等市场秩序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贮存条件符合规范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落实情况等,督促食品经营者提升经营服务水平。指导各经营主体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要求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诚信经营、明码标价、货签对位,不得出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游客与其进行交易。针对景区酒店、餐饮和流动摊点等领域,重点检查在用的电子计价秤量值是否准确、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缺斤短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762E10E1-E9F8-44CB-B4EB-E47847A1F9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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