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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长沙两部门发布提醒 不要一次性支付超三个月托管费

发布时间:2024-09-19 02:49:35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日报9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张珍)新学期已至,为加强校外托管安全保障,防范校外托管风险和隐患,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教育局日前发布消费提醒。

  选择合法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校外托管机构开展经营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消防验收(备案),提供餐饮服务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设施和场所应符合消防、建筑、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家长在选择时需认真甄别,不参加无证无照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

  知悉有关政策,增强消费保护意识。按照有关规定,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有培训需求,请在合规时段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建议家长理性缴费,与校外托管机构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或合同,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抵制违规托管,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开展文化教育培训、提供过夜住宿服务、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属地有关部门或拨打12345投诉举报。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mtzsx/202409/t20240918_33456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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