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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市场监管局坚持“三个监管” 优化市场监管环境
近年来,德宏州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抓发展必须抓经营主体”理念,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不断提升监督能力,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监管环境,有力促进德宏经济恢复基础持续巩固。
一、以“法”为根本,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环境体系
健全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和刑事会商等工作制度。不断优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明确一体化监管计划及监管重点事项并组织实施,促进法规政策与监管实践协调统一。一体化监管推动瑞丽 “珠宝玉石成品明码标价示范店”创建、带动县市局药品化妆品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立足监管职能服务经营主体,从降低发展成本、完善发展要素、优化发展环境、强化发展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了39条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二、以“信”为基础,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环境常态机制
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做好事前信用培育,推进“个转企”工作开展,促进德宏州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事中环节监管,深化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截至目前,全州企业参加年报23490户,年报率为91.41%。完善事后环节监管,全州共归集各类经营主体信息17811条。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全州申请获得信用修复经营主体6410户。
三、以“智”为手段,不断完善市场监管环境信息平台
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有力带动监管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上,通过执法数据汇集,对执法部门的监管行为进行监管,采用大数据分析,对企业执法失信的风险情况进行预警。截至目前,全州执法数据汇集10915条。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平台上发布监管动态信息2418条、发布违法违规曝光信息290条。全州138个政府部门参与涉企信息归集。通过全量归集涉企信息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完善了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加大了社会监督力度,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德宏州市场监管局强化法治、信用、智慧监管,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审批有速度、服务有温度、监管有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州实有经营主体196757户,同比增长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