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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专项监督检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次重点检查眼科医院及眼镜店等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的经营主体是否混淆真性与假性近视表述,是否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进行营销宣传,是否存在伪造统计数据或者科学实验数据等夸大近视防控效果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患者名义或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作证明,以及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虚假违法广告。同时,执法人员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为经营主体发放“三品一械”广告合规指引,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增强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供稿:常德市市场监管局 胡开秋)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szdtx/202409/t20240914_33456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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