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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近期,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在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和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
围绕整治重点,全面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和长效长治,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以“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开展查纠整改。重点排查整治6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简单粗暴执法问题。重点整治过度执法,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二是“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三是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行制度规定打折扣,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敢执法、不会执法,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不及时,弄虚作假;对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执法宽松软,监管缺失,以处罚替代监管,一罚了事;处理投诉举报不及时、不到位、不反馈。四是执法慢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涉企窗口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少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少,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等问题。五是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过罚失衡,无依据的顶格罚、高额罚;执法“重实体轻程序”,适用法律不准确,证据收集不规范,省略简化程序,违反法定时限,文书制作不规范,不按规定携带、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着装、言行、举止不文明等问题。六是执法过度扰企问题。重点整治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 “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从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着手,从机制建设和具体行为切入,建立问题台账,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完成突出问题自查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
发布监督公告,广泛征集线索。聚焦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涉企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涉企执法推诿、执法不作为问题;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等问题,通过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南市监”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公布线索征集电话、邮箱及地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商(协)会和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同时,坚持重大案件实地回访、一般案件电话回访,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中是否遵循法定程序、案件承办人是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及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进行回访,坚决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案卷评查,集中查找问题。7月29日至8月5日,在各县市场监管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专人深入五县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按不少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查办案件总数3%的比例随机抽取行政处罚案卷112卷,按照评查标准,对标对表逐一开展评查。通过评查,评出优秀案卷58件、合格案卷51件、不合格案卷3卷,分别占参评案卷的51.78%、45.54%、0.03%。通过此次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由州局案卷评查人员原汁原味反馈被评查单位,对能够整改的部分要求按期整改,对无法整改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同时,针对本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围绕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集中讲解和培训,开展以案释法,确保把全系统行政执法规范统一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上来,做到同类问题不反复出现,既注重实体程序,更注重执法程序。
下一步,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对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自查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推动全州市场监管领域行风建设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