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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24-08-11 00:04:46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2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2月3日发布,提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市场监管部门承担多项职责。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该文件第一部分提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

  据了解,截至2023年10月,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21.6万家,组建联合社1.5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生产经营,其中,88%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种养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服务带动效应持续增强。半数以上的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在10万元至50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净利润11.6万元。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6309.2亿元,成员人均可获得盈余二次返还1460.4元。

  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该文件第一部分还提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根据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拓展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范围,明确农业农村标准制定的特殊要求,重点聚焦标准实施手段创新应用,强化以标准化手段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该文件第一部分还提出,持续深化食物节约各项行动。弘扬节约光荣风尚,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健全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民以食为天,“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从严监管加强检查执法。针对餐饮外卖、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等行动,开展监督检查467万家次、发现存在餐饮浪费行为7.81万家、整改问题9.2万个。从严从速查处纠正未主动提示、诱导点餐等违法行为,推广“简案快办”程序,共办理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的案件2.98万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6201个。二是着力规范平台服务行为。会同商务部印发《关于发挥网络餐饮平台引领带动作用 有效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督促头部外卖平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外卖点餐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餐饮浪费工作的意见》,会同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共同对制止婚宴餐饮浪费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引导。在371所高校开展反食品浪费知识“进校园”活动,在抖音平台发起“光盘有礼”话题讨论,在2.87万家大型连锁餐饮企业门店开展餐饮浪费提示,指导各地制作宣传产品1035万个,受众达9亿多人次。

  打造乡土特色品牌

  据介绍,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508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277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营主体总数达2.6万家,地理标志产品年产值超过8000亿元。

  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该文件第三部分还提出,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改善农村地区市场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在全面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各项措施任务的基础上,每年依次重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有关部门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和业态监管。一是强化小作坊监管。二是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三是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抽检。四是加强农兽药残留问题整治。五是加强商标管理。六是加强农村电商管理。

  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

  该文件第四部分提出,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2021年5月31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在全国联合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要求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查验责任,查验并留存11个品种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速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鼓励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对“三棵菜”中克百威、三唑磷等禁限用农药,腐霉利、灭蝇胺等易超标的常规农药残留开展针对性速测。对11个品种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在市场销售过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药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严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环节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采购11个品种时应查验并留存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杜绝采购无证产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及水产品暂养期间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及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求强化行刑衔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对日常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检查抽查中发现的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严重超标等问题,开展行政调查,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zyxw/202402/t20240208_2467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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