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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区检验检测机构行为,确保机构资质认定能力,11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分5个检查组,随机抽查34家机构,主要涉及建筑材料、自然资源、食品、水质领域,发现各类问题222项,检查问题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确认。
12月22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主要监督抽查发现的6方面问题进行通报:
体系管理不规范。个别机构未按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未能提供质量控制结果评价、人员监督计划等记录。个别机构缺少授权签字人的任命文件、能力确认和授权范围。
样品管理不符合要求。部分样品无标识或标识使用不规范,缺少样品流转过程信息,样品状态勾选错误或未勾选,样品唯一性标识与管理体系文件编号规则不符,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的留样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检测场所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实验室缺少排风设施和清洗设备,设备放置不规范,检测环境条件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仪器设备无法满足检测需求,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全,仪器设备无状态标识,个别仪器设备无校准结果的修正值信息,修正值无法得到有效应用等问题。
分包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报告中未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不能提供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委托协议无委托方签字,部分委托单无检测依据、判定依据、样品状态描述等问题。
检测过程和操作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未严格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够完整,检验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检验检测报告未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等问题。
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抓好整改落实,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指导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厉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守牢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