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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消费重点 服务保障民生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

发布时间:2024-08-10 23:42:51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元旦春节将至,且近期强雨雪寒潮天气频发,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新年,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重点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全力保障群众安心过节,建立食品、工业产品、生活服务、药品四大类监管清单,部署开展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质量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高度重视近期强雨雪寒潮天气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和质量的影响,做好分析预警和风险研判。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商品供应短缺等情况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加强巡查检查和统筹调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生活需求,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通知》指出,要紧盯“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围绕米面油菜肉蛋奶、年夜饭、文化娱乐、酒店住宿、交通物流、煤电油气及感冒发热、冻伤、跌打损伤类药品等商品服务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监测,强化价格数据采集,密切关注价格波动趋势,做好跟踪分析研判。

  《通知》要求,要密切关注前期已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估可能影响市场秩序的潜在风险,切实加大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要提高市场巡查频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岁末年初市场价格秩序。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作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精准防控风险,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要加大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以产业集聚区、批发市场和农村市场为重点,实行“台账式”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督促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要求,严把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加大“一老一小”用品等重点消费品流通领域抽查力度,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zyxw/202312/t20231219_2428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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