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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消保委提醒:警惕宠物“免费领养”陷阱

发布时间:2024-08-07 07:42:28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岳阳市消保委接到多起关于宠物“免费领养”消费投诉,反映一些不法商家在公共场所或抖音、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上发布免费领养宠物的信息,当消费者领养时却被套路强制捆绑各种消费。有消费者领养宠物后,被商家引导签订宠物用品购买协议,约定每月在该店固定消费280元购买宠物用品,为期18个月,即使后续宠物生病死亡,领养人也必须买够18个月宠物用品。如要解除协议,消费者还需支付远超宠物市场价的违约金。为此,岳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选择正规渠道理性消费。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到正规、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购买,对部分商家或个人所谓的“免费领养”等广告宣传要提高警惕。如果选择网购,应当了解相关评价,清楚了解对方的地址、经营资质等相关信息。不建议消费者在非第三方保障的网络平台上私自交易购买活体宠物,避免进行私下个人与个人之间交易。

  查看检疫证明谨慎选购。活体宠物一定要有相应的检疫证明,购买宠物前,应要商家提供宠物的检疫证明等证件,也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疫苗接种证明,没有打相应疫苗(如犬瘟热、猫瘟及狂犬病疫苗)的宠物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选购宠物前可提前学习了解相关的选购知识,提高选购能力,避免买到带病宠物。

  签订购买合同明确责任。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时与商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注明宠物的品种、血统、性别、月龄、疫苗记录、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特别要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宠物出现传染病或死亡后双方责任的界定及解决方案,以便出现问题时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逐条阅读各项合同条款,避免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口头约定或承诺事项要写入合同条款,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留存购买凭证依法维权。实体店购买宠物时,要注意向店家索要并留存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双方签定的购买合同;线上购买宠物时,要注意保留第三方平台订单凭证,不要私自添加微信交易,避免上当受骗。当遇到消费争议时,先与商家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投诉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供稿:岳阳市市场监管局 周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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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szdtx/202408/t20240806_33422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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