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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广安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简洁明了实操化,聚焦排查常见食品销售主体安全风险隐患,采取“七查七看”方式,制定《食品销售主体督导任务清单》,将A、B、C、D级督导任务清单事项统一简化为7项,较原来大幅减少,其中减少A级21项、B级16项、C级16项、D级11项。
查经营资质,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是否齐全、有效并公示,证照核准事项与实际经营是否一致,从事散装食品经营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查经营场所,看是否整洁、分区销售、食品离地离墙10公分,食品与非食品、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是否混放销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是否专柜专区销售,保健食品有无警示用语标识。查进货来源,看是否查验索取供货方的经营资质和供货凭证。查食品质量,看是否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无质量合格证明,有无其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包装标签,看包装是否破损、标签内容是否清楚完整,散装食品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查商标广告,看是否假冒侵权、虚假误导宣传,是否通过会销等方式虚假宣传,是否宣传预防治疗疾病。查管理机制,看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