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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 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

发布时间:2024-07-14 11:59:56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1日,新修订《公司法》正式施行,受到各类市场主体的广泛关注,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提前谋划部署,加强政策宣传,提供高效服务,认真做好新《公司法》宣传贯彻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组织学习,积极开展培训。一是新《公司法》颁布以来,开展业务学习会3次,将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新《公司法》做比对、相结合,重点关注登记事项、登记规范方面新增和变化内容,确保登记人员全面了解掌握。二是通过“理论+实践”的方式组织工作人员自学,明确市场主体登记材料提交规范、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扎实掌握最新法条,助力各项服务全面提速。三是派出业务骨干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登记注册业务培训班,学习新《公司法》登记实务。主动收集登记业务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业务处室反馈、咨询,为办事群众做好解释、指导工作,确保登记注册申请材料准确无误。

  主动靠前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一是积极应对减资潮。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规定“限期认缴制”,公司注册资本由“无限期任意认缴制”改为“限期五年认缴制”,催生公司办理减资业务,注册许可科提前谋划,通过业务培训、印制办理流程指南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2024年已办理企业减资734户。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大厅LED显示屏播放新《公司法》政策解读图文,依托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注册助手公众号以及窗口宣传等方式多方位解读新《公司法》,让办事群众知晓新《公司法》带来的新变化,优化办理流程、提升便利度、提高登记效率、保障新法顺利贯彻落实。

  严格落实要求,方便市场主体登记。一是以新《公司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工作。设置为开放式“一对一”服务专区,为开办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二是设立“绿色通道”专窗,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疑难杂症问题。青海金升源商贸有限公司代理人表示:“刚开始来办业务时对新《公司法》不太了解,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和指导下,了解到新《公司法》取消了此前的完全认缴制,存量公司可以在三年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这个安排非常人性化,让我们有充分时间对注册资本及认缴期限进行调整,选择切合实际的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感谢工作人员不厌其烦地指导和服务,这么快就领取到了营业执照。”

  下一步,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断总结积累新《公司法》施行的各项实际经验,进一步吃透精神,将涉及改革的举措落实落细到日常登记注册服务工作中,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广开便利之门,营造宽松营商环境,更好促进西区市场主体发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BE9B6B2F-258F-4817-892B-B821710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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