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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召开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4-07-14 10:59:20 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文旅、民政、住建等部门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是践行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要不断从增加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上,真正把维权核心转移到为群众服务的初心上来,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从而激发更强消费活力。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资源共享、情况互通、协作联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规范行业;充分履行放心消费创建牵头职责,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行业监管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统一战线”。

  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充分学习借鉴和科学运用“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多元化解消费纠纷调处机制,统筹线上线下,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依托线上线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和信访邮件等渠道,及时、依法、高效受理消费者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二要聚焦消费重点领域,依法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针对消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消费者关切痛恨违法行为的重拳打击力度。加强行政约谈、“诉转案”“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突出宣传警示,积极营造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环境。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依法维权意识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 谁宣传”的原则,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分层次、多渠道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贯活动,将《条例》学习覆盖到每一个相关条线和每一名基层干部,切实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AFB7DD8-D148-43AB-AD63-7E76E87301D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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