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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12 00:46:13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当天,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南宁市消费者协会、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来到客流集中的南宁东站,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旅客纷纷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条例》的实施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相信消费环境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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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xwdt/dfdt/t186538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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