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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开展 党纪学习教育第6次集中学习暨 专题研讨

发布时间:2024-07-07 19:11:58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6月21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6次集中学习暨专题学习研讨,会上原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版)解读<砥砺担当作为 履职尽责勇挑重担>》,中心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把这一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党员、干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但是,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艰巨使命和繁重任务,有的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缺乏担当精神;实干精神不足;如何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实际工作的思路不多;学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为进一步推动学用结合,努力将党纪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消费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与会人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大纪律”中的“工作纪律”开展专题研讨。大家认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勇挑重担,不断完善制度,为推动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纪律保障。讨论中大家纷纷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的职责是维护消费者权益、解决消费纠纷,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是确保中心消费维权工作高效廉洁的重要保证。深入学习工作纪律,内心深处充满敬畏,严于自律,才能牢固守护人际交往、处理事务的基本底线。这一底线,既是事物质变的临界点,也是个人行为的警戒线,绝不能逾越。

  研讨促学固根基,以学促用增实效。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消保中心党支部按照部署要求,紧盯核心抓思想,丰富载体抓学习,精选内容抓警示,深化研究抓提升,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领悟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以严明纪律和规矩促进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作风转变和能力素质提升,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扎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下一步,消保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持续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为自治区办好两件大事和闯新路、进中游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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